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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河县:全力以赴抓项目,一心一意促改革,实现新时期青河水利工作新跨越 |
| 日期:2007年2月27日 新闻来源:青河水利局 作者:青河水利局 新闻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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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抓项目 一心一意促改革
实现新时期青河水利工作新跨越
——在地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
(2007年2月28日)
青河县现有耕地面积19万亩(其中小麦8.6万亩;苜蓿6.4万亩;退耕还林4万亩),40%分布在山区,由于水低地高,水资源开发率底、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成为了制约农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近年来,我县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深化农田水利体制管理改革等一系列办法,使青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有效增加了农牧民生产资料,进一步夯实了农牧业发展基础,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全力抓好项目争取工作,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
近年来,我县结合县情实际,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兴水治旱、防洪保安和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通过“336”办法,即“三个结合、三项原则、六项制度”,千方百计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仅2006年,水利建设共争取资金2535万元,争取项目6个,有效加快了我县农田水利建设进程。
(一)认真抓好“三个结合”,扎扎实实做好项目筛选工作。一是将项目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通过多种宣传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使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自治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优惠政策,提高对争取项目重要性的认识,为项目申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将中长期规划与项目库建设相结合。为全面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我县立足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需求,在制定《青河县水利“十五”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目标和措施,编制完成了《青河县水利十一五规划》,并结合规划建立水利项目库,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分年度进行排序,使项目的申报更加科学便捷。三是将上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与县情实际相结合。每年我县都要组织水利局、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学习各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当前水利工作的重心和各项要求,结合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和任务,对项目库进行修改和填充,提升项目申报的针对性、确保每年争取的项目资金稳中有升。
(二)把握“三项原则”,择优立项。我县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上报,先由各乡(镇)按照自身需要提出年度农田水利项目申报计划,再由水利局会同发改、财政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县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逐级进行上报审批。此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三项原则。一是严把项目编制关。每个项目可研报告都严格按照上级对水利项目编制的要求进行仔细测绘,多次论证,反复修改,最大限度提高项目审批率,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申报的项目均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项目申报的全过程,参与项目的申报,增加立项条件和申报内容透明,增强项目的可行性。三是坚持择优选项,宁缺勿滥原则。重点对解决贫困群众生产资料匮乏,投资回报率高,带动辐射范围广的项目进行优先立项。
(三)完善“六项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落到实处。为保障项目建设工作,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为项目的再申报铺平道路。一是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二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1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进行公开招标,选择造价最优,技术过硬的施工单位实施,实现了节约资金,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三保障。三是实行公示公告制度,由水利局统一制定公示牌,分别在项目实施的乡、村和项目区及项目实施点进行公示,对实施项目的规模、资金、效益等各项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增强了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四是严格实行县级报帐制,规范报帐程序。加强“三专”管理,确定报帐范围,严格按照农田基本水利建设报帐程序进行报帐,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实处。五是严格实行项目标识制度,为防止套用项目资金,我们对完工项目建立了永久性标识,标明项目投资、规模、年度、受益范围等,并对相关的项目建筑物进行统一编号,分别编码建档,规范了竣工项目的管理。六是完善项目验收制度,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专家对项目的实施程序、工程质量、档案资料进行严格验收,并出具规范的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盖章,明确验收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各项指标和内容落到实处。
二、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加快水管体制改革
青河县有大小水利工程175处,其中村级大小扬水站占25%,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原来“公有”“公管”的经营模式与现行农村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筹资难”、“维护管理难”、“综合利用难”等矛盾越来越突出,影响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解决这些难题,2003年,青河县委、政府出台了《青河县小型水利设施租赁实施方案》,以“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障受益权”为指导原则。对已建的水利工程设施,以明确产权、搞活管理权为重点,将工程设施的管理使用权对外拍卖、租赁或承包;对新建工程,以放开建设权,落实使用权为重点,谁建设、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户办、联办、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资建设。同时,我县制定优惠政策,推进以“股、卖、包、租”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小型水利良性运行机制,保证农民买得起,租得起,包得起,得实惠。目前,已完成电灌站租赁20座,盘活了水利资产,遏制了大水漫灌现象,发挥了工程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中,我县正确处理了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了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关系。坚持"宜卖则卖,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的原则,以明确所有权,下放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彻底解决水利工程难建、难管、效益难以发挥的问题。继续坚持和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经营、建设、维护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二是处理好了经营与发展的关系。租赁水利工程设施,在合同期内,经营者必须保证工程设施完好无损,并鼓励经营者扩大投入,新增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合同规定的期限结束时,进行重新估价,其新投入部分在第二轮租赁后归原投入者。同时,对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租赁的权利,解除承包人的后顾之忧。
三是处理好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改制前,对全县所有水利工程的投资情况、损坏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价值评估。同时聘请评估人员、水利部门人员和计委同志对改革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国家资产不流失;改制过程中明确规定,各种水利设施工程的改造、开发要优先服从防汛调度;用足用活现行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兴办水利的积极性,实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各得其所,相互兼顾。
四是处理好了改制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改革进度与改革质量两手抓、两手硬,在加快改制步伐的同时,坚持五条原则,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运作,稳步推进。2、处理好改制与小型农田水利再发展之间的关系。无论采取何种改制形式,都必须有利于小型农田水利和机电排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有利于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促进小型水利事业的发展,有利于集体资金的保值增值。3、正确处理工程效益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取得小型农田水利和机电排灌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必须对基础设施不断维修、更新、改造,杜绝“掠夺式”经营,切实发挥工程效益。4、严格控减农民负担。规范改制后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机电排灌基础设施经营行为,严格按规定收费,切实防止了借机增加不合理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5、坚持“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以上五条原则的落实,确保了改制一步到位、效果显著。
目前,已完成水利产权制度改革20多项,通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的改革,青河县水利建设开始步入良性运营的轨道。
在“十一五”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青河县水利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任重而道远。我县将在加快建设现代水利的总思路指导下,结合实际,积极开拓,继续加大农田水利项目争取和大小型水利设施租赁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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