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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在地区水行政执法现场会上的讲话(图)
日期:2008年7月8日 新闻来源:阿勒泰地区水利局 作者:地区水政支队 新闻阅读次数:

在地区水行政执法现场会上的讲话
杨建新
(2008年7月2日)
 
 
同志们:
 
     今天,地区水利局在布尔津县召开水行政执法现场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水政工作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地区三级干部大会精神,为推动地区水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这次会议,对于加快推进水利法制建设进程,为地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委、行署十分重视水法制建设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早在99年就批准成立了全疆第一个,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的一个副县级的水政专门执法机构-地区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市)也相继成立了级别为副科级的水政监察大队。到目前为止,全地区水利行业已经拥有八只专业的水政执法队伍,九十六名专兼职水政监察员,这些专职队伍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地区水利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涉水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各项制度,查办水事违法案件七十余起,调处水事纠纷百余起,为地区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充分起到了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为促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县(市)委、政府对水行政执法工作关心和重视的结果,是各部门团结和协作的结果,也是广大水政工作者开拓进取和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地委、行署,向辛勤工作在水政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水利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地区的宏观形势正发生着巨大变化,水利工作的许多观念和思路也在变化,水利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形势的发展使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对我们提出了大量新的要求。
 
(一)加强水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近些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愈加重视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温家宝总理在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国家对加强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对水行政执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改革方向。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是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的需要
    在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中,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将水利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将水利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首位,把水利作为基本建设投入的重点,继续加大了饮水安全、病险水库、灌区配套等方面的投资,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把抓好水利建设作为改善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并做出了具体部署。阿勒泰地区的水利事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区是全疆的丰水区,但水资源总体丰富、局部严重干旱缺水的区情,制约了地区农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两年,受极端气候的影响,冬春降水量偏少,河道来水日益减少,旱情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瓶颈”问题,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尖锐,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而且已经成为工业的命脉、城市的命脉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其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水的问题不仅涉及人与人、人与水的关系,而且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利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水利工作、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已经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随着“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理念的贯彻落实,水行政执法工作将在依法管水、水资源配置、水量调度、饮水安全保障、涉水事务管理、水生态安全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任务,做好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按照水利工作目标任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地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知法才能守法,要创新宣传理念,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地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式下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尊重农牧民群众在法制宣传中的主体地位,以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积极做好每年的“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这里要强调一点,各县(市),特别是分管农口的领导,要加强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把此项学习作为加强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对待,同时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充分发挥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角色,积极向县(市)主要领导、分管其他口子的领导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工作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借此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和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必然要求。各县(市)要根据实际,继续以查处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水土流失、规费收缴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和执法检查,对扰乱水事秩序、损害水利设施的人和事,要依法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注重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强化执法管理,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地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敢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敢于碰硬,抓典型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创建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切实加大水资源费与水土保持费规费的征收力度。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水资源费与水土保持两费的征收工作,把它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水土保持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和行办批转的地区水利局《关于全面开征水资源费的请示》,确立水资源费、水土保持两费的征费目标,落实征收责任,严格目标管理。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要坚持原则,坚持依法收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妥协收费。对于不履行纳费义务的,要严肃查处。在做好各项规费征收的同时,要积极发挥好服务职能,切实为纳费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热情、有效的服务。今年,各县(市)要积极开征地区渔业、旅游业水资源费和工矿企业按年产值缴纳的水土保持费。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与河道管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防止水土流失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责。各县(市)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要关注工矿企业在开发建设项目中是否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强化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加大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破坏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保障水土保持工程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地区河湖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在河道管理方面,河道采砂(采金)工作历来是水政工作的难点和热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法保护和管理河道是水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和地区制定的巡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河道巡查,坚决查处侵占河道、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一切非法采金活动,维护河道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地区的水行政执法工作
    水行政执法工作事关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各县(市)一定要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上来,统一到地区做好“三农”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不动摇,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各县(市)水政队伍发展不平衡,水政专职人员到位率低,没有将执法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大执法力度和规范执法行为上,存在着执法难、执法软。个别县执法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出现多年无水事案件和办案质量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主观上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不深入所造成的。针对存在问题,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同志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同样也面临新的挑战,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力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迎接挑战,齐心协力,开拓进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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