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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水利局成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 日期:2008年5月21日 新闻来源:水保科 作者:哈飞章 新闻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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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水利局成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
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阿勒泰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波拉堤(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保敏(地区水政支队支队长)
成 员:哈飞章(地区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马连冬(地区水政支队执法科科长)
杨 磊(地区水政支队执法科副科长)
黄 河(地区水利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水利局水土保持科。
联系人:哈飞章 黄河
联系电话:0906—2127595 2127551 13119066785
邮 箱:altsbk@163.com
附件:阿勒泰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计划
阿勒泰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计划
自治区水利厅决定今年5月为“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月”,为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做好全疆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2007年年底,地区水利局向各县(市)下发了阿勒泰地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查表和阿勒泰地区重点监督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登记表。为进一步做好阿勒泰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地区水利制定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计划,计划如下:
一、 成立阿勒泰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目行动领导小组。
二、 2008年5月按照阿勒泰地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查表和阿勒泰地区重点监督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登记表对全地区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是否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主要的防治措施,是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是否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否缴纳了水土保持“两费”等。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三、2008年6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市)对本辖区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报地区水利局。对限期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甚至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全地区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对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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