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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召开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图)
日期:2006年9月2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管处综合经营科 作者:地区水管处综合经营科 新闻阅读次数:
(会场)
(实地查看协会量水设施)
(现场观摩农民用水户协会)
(参观福海县乡水管站办公场所)
(参观福海县乡水管站收费大厅)
  
(观看福海县农民用水户协会专题片)
 
地区召开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
     2006年8月24日,阿勒泰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在福海县隆重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以及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地区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各项任务,不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新农村水利建设工作。
     戴建新副专员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地区水利局、水管处有关领导,各县(市)政府主管农口领导及水利局长、水管总站站长,福海县部分协会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行署副秘书长杨建新主持.
     福海县及三个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会议代表观摩了福海县部分农民用水户协会,并围绕如何规范、有效地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组织了讨论,各县(市)一致肯定了福海县在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认为福海县值得各县(市)借鉴和学习的成功经验主要就是――领导高度重视,制度措施到位,农民积极参与。与会代表也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认真分析了本地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各县(市)均存在末级渠系配套差、协会运行经费缺乏、协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但主观上也存在对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重视不够的问题,没有形成“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影响了协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以此次观摩会为契机,针对本地在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农民用水户参与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工程自己管”的参与积极性,使协会发展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以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
     行署戴建新副专员对各县(市)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切实做好各地农民用水户协会推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各县(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加快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
     这次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既是一次工作总结、经验交流的大会,又是一次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的安排部署大会,对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题讨论会场)
(行署戴建新副专员在专题讨论会上讲话)
 
在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上的讲话
戴建新
(2006年8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以及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地区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做法、经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新农村水利建设。
        今天,我们利用一个上午时间,观摩了福海县几个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和运行情况,看了专题片,感觉福海县协会工作确实搞得不错,很受鼓舞,也很受启发,应该作为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刚才,地区水利局对全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福海县、青河县及三个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了经验交流。总体来看,年初地区水利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县(市)能够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应该看到,我们地区在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方面在全疆来说是比较滞后的,这其中各县(市)的发展也不平衡,有好有差。从最近地区水管处对各县(市)农民用水户协会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看,在目前推广的协会中,大约有三分之一取得了比较规范和显著的成效;三分之一的成效一般,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不是非常明显;还有三分之一只是走个形式,挂个牌子,没有实质内容。
        应当说,各县市在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取得的成效不一样,有的甚至不能令人满意。按照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实现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任务还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松懈。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是加快新农村水利建设的需要。灌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当前灌区设施薄弱已成为制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大“瓶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做出的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和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核心还是以人为本,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只有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才能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因此,水利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起着重要的基础的作用。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离不开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农田水利投入下滑明显。200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金,切实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把农村水利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另外,还要求充分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原有的投入主体、组织形式正在发生改变,政府要从直接用行政手段组织农民搞农田水利的习惯做法中解脱出来,重点抓规划、水资源管理、资金扶持、技术指导服务等,让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走到“前台”。适合个人兴办的微型工程,放手让农民自己建;一家一户干不了、公益性较强的工程,由村民委员会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办。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一点,组建农民用水协会是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农牧区灌溉管理的重要环节。组建农民用水协会,是我们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理念上的重大转变。过去,水利部门在工程管理上是大包大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是太理想。由于水价不到位等因素,对支渠以下的水利工程无力去管,末级渠系水利工程配套非常落后,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从而引发一系列管理上的问题:水费征收难,水管单位自身难以为继,水利设施缺乏运行维护费用、老化失修严重等。成立农民用水协会可以解决许多我们水管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把末级渠系水利工程交给农民自己去管,这部分水费让农民自己去管理使用,把“责、权、利”都交给农民,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参与水利管理的积极性。过去农民有种观念,投工投劳是为水利部门干,现在小型水利工程是集体组织所有了,投工投劳甚至出资兴修水利是为农民自己,就有积极性了。管理体制理顺了,许多事情就迎刃而解了。以前与水管单位对立的农民,现在变成与水管单位是合同关系的协会组织了,他们就会用心地去管水、用水、节约水,“黑地”问题也会随之解决,水费不仅好收了,相信会比以往有大幅度增长。
        可以这样说,新农村水利建设实质只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投入问题,二是管理问题。随着中央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那么,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则是加强和改进农村水利管理的一个较好的途径。
       (二)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需要。阿勒泰地区虽然水资源相对丰富,但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仍存在资源型、工程型缺水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形势将越来越严峻。但是我区又是一个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太高的地区,水资源浪费比较严重。要解决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问题,根本的是要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全社会参与,需要政府行为,经济手段、法律规范、政策支持、舆论引导多管齐下。但从行业来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是农业。农业是地区的用水大户,每年17亿立方米的灌溉用水是全地区总用水量的60%,有效利用率低,节水潜力大。而灌区的30多万农牧民又是用水户的主体。如何使用水的主体变成节水的主体,必然成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首要任务。农民用水协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由于公开、公平、公正,农户对于自己利益有关的事情看得很清楚,有利的事情愿意去办,不利的事情不愿意办。而节水就是节油、节电、节省劳力,也节约经费、减少支出,他们当然非常乐意。
我们可以粗略地算笔帐,现在全地区亩平均灌溉定额是870多方,高的地方还在1000方以上,节水空间很大。假如通过加强田间管理,一亩地能节约100方水,那么全地区近170万亩灌溉农田,一年就能节水1亿7千多万方,按现行水价增效也达到400多万元。这只是管理上的效益,如果加上工程节水措施,节水力度再大些,经济、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效益将是很可观的。
       (三)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设》提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建立支撑新农村建设的乡村治理体制。重点健全村管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作为农村灌溉供水,确实是农村一件重要的事情,因为它和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农民最为关心。多年来,广大农民盼望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诞生,恰恰是在用水户和供水单位之间建立了桥梁和纽带,铺设了联通的"管道",使供需双方能够平等对话,农民群众能直接参与管理,体现了"当家作主"的地位,既体现了权利,又履行了义务。因此,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不仅可以在水这一资源配置的领域体现民主的要求,而且必然会从整体上促进整个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
        实践表明,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和发展有利于用水户参与管理和实现基层民主决策权的发挥;有利于健全灌区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管好水利工程设施;有利于推进水费计收改革;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有利于减轻用水户水费负担,改善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民用水户协会对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取得的成效
        目前,各县(市)积极开展了一些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运行的试点工作,农民用水户协会从去年的56个发展到146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58.12万亩,拥有会员29236人。
       (一)初步解决了小型灌排工程主体"缺位"问题,保障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农牧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这些灌排工程到底是谁的?建成以后谁是业主,谁来负责?这些问题长期以来不明确。政府认为是农民群众管理,而群众无组织,这个组织无法律地位,农民潜意识认为这是政府的事。那么建立用水协会以后,农民意识到了这是自己的事。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就是将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用水的决策权交给农民,让他们独立、民主地选举协会领导人,在管理、建设、财务上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了农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保障了工程的效益发挥。
       (二)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实行用水户参与管理后,使灌溉用水的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并应用市场经济运行规则,采用合同制形式,保护了供用水双方的利益,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建立了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避免了过去灌溉用水水费收缴层次多、收缴不规范、搭车、代收、克扣等现象,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农民用上"明白水",交了"放心钱",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同时,由于用水透明,促进了农民节约用水、精耕细作、结构调整,收到节支增收的效果。
       (三)促进了节约用水,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喝的是"大锅水"、"福利水",一方面一些地方水资源紧缺,土地盐碱化十分严重,另一方面却用水无节制,大水漫灌比比皆是。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水费计收制度,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农民多用水就得多交钱,这样做,就使节约用水有了经济调节手段,灌溉节水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规范了用水秩序,减少了用水纠纷。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由于灌溉用水管理公正、民主、透明,灌水秩序规范,许多过去用水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协会内部就得到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减少了用水纠纷,不仅农民满意,而且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也非常满意,使他们从繁重的解决用水纠纷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为农业生产供水服务。在农田草场灌溉中,争水、抢水、偷水,甚至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闹得水管单位和地方政府不得安宁。农民用水协会成立后,年初编制用水计划,统一管理,按协会章程和用水管理制度办事,用水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水量分配,上下游统一协调,为用水户提供了优质服务,很多矛盾在用水协会和管水小组内部就得以化解,形成了良好的用水秩序。
      (五)为"一事一议"提供了载体,营造了和谐氛围。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明确了政府、灌区和农户的责权利,落实了分级办水利的原则,政府主要责任是落实斗渠以上的建设投入和水资源管理,灌区主体任务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和骨干工程建设管理,农民则负责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整治维护和管理。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去调节灌区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建立供水与农民用水户的供求关系(买卖关系),从而调动了多方面的治水和管水的积极性,农民在涉水事务中的身份更加明确。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用水合作组织,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与农民群众、灌区与用水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可以有效地由协会组织农民群众维修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灌排设施,尤其是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用水户协会作为"一事一议"的重要载体之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督促水费收缴,监督公平用水和节约用水,调解矛盾,加强与政府和灌区管理单位的沟通。由于农民在灌溉事务管理中了解的事情越来越多,不仅民主管理和参与意识不断加强,而且促使灌区管理单位改进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灌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三、协会在组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情况来看,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开展的还很不理想,仍然存在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协会组织的认识不到位、协会组建多、运行少等各种亟待解决和改进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不得力。有些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对这项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开展协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扶持力度不大。有的只强调自身水利基础设施差、不配套等客观原因,认为开展协会工作困难大,忽视主管努力;有些地方领导对组建协会工作问的少、管的少,全靠水利一家“单打独斗”,显得势单力薄。由于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协会试点工作进展缓慢。
       (二)对广大农民的宣传还不到位,农民对协会认识不深,对成立协会的目的、意义、作用了解较少,对其在协会中所承担的义务知道得更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缺乏有利于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的配套政策;多数地方田间灌排设施老化破损,制约着协会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缺乏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危及着许多协会的生存。经费应主要来源于末端水价形成的水费收入。但从各县(市)协会组建运行情况看,只有3个协会,执行了0.005元/m³末端水价,其余协会既未执行末端水价,也没协商解决协会的运行费用。执委会成员大都是村两委的成员组成,报酬主要来源于水管单位的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工程维修主要靠水管单位支持,协会成员只投工投劳。由于经费不足,影响了协会职能的正常发挥。
       (五)一些协会未按要求登记注册,法人地位无法确立。在已成立的农民用水户协会中,近三分之二的协会未在民政部门注册。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个问题的存在与灌区管理机构和用水户协会没有充分认识到登记注册对协会发展的意义,对登记注册工作重视不够有很大关系。较为普遍地存在着“登记注册有什么用,就是多交点钱”“登记注册繁琐”等观念。这种观念的形成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主要是由于群众管水组织历史上就有,很多农民认为就是恢复改革前的群管组织。很多协会又是在行政村的基础上组建,农民认为就是让村干部或者是选出的群众代表来管灌溉组织。而改革前的群众管水组织从来就不需要登记。对于水利部门和灌区管理机构来说,由于对农民用水户协会这一较新的民间组织管理形式缺乏了解,很多时候也不理解登记注册的意义,即使认识到需要注册,但是由于在协会发展中一时看不到协会注册登记有什么用,所以也不愿意把注册作为一个突出工作提出来。
       (六)部分协会执委及用水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协会执委、灌区用水户对灌溉管理、工程管理、量水设施的计量等日常管理技术掌握不够,工程灌溉管理水平低,不能有效地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协会对灌区管理单位依存度较高,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协会执委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大力推进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今年,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的目标是:协会控制管理的灌溉面积达到农田灌溉总面积的50 %。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当前各县(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惠及“三农”的工作,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来对待,切实加强对协会组建与运行工作的领导,形成“地区抓县(市)、县(市)抓乡镇、乡镇抓村户,相关业务部门具体指导”的格局,落实责任状,责任到人,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为改革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单凭水利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取得成效,计委、财政、民政等有关单位要与水利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营造有利于协会建设的氛围。协会是农村水利灌溉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农民对其概念、目的、意义和作用有一个认知的过程,必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大协会工作宣传力度,培植、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广。要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民用水协会这种新型灌溉管理组织,看到协会为他们带来的好处,使他们在组建中能主动申请加入协会,组建后能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以典型的现实效益和经验鼓励和辐射带动面上改革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协会运作。一是对协会筹备人员的培训。成立协会有一套规范的程序,筹备人员熟知程序有利于协会的组建,避免走弯路。二是对已成立的协会执委会成员的培训,协会有自身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执委会成员不掌握协会这些知识,就不能保证协会规范运行。因此要通过对村级骨干人员和协会执委的培训,尽快提高其工程管理及供用水管理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培训可采取举办培训班或组织基层水管人员及乡(村)干部到试范点进行观摩、 学习等方式,以点带面,以点促面。
       (三)加大投入,为协会运行提供硬件保证。渠道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好是协会良好运行的基础。目前,由于末级渠系工程设施条件普遍较差,已成为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一个主要限制因素。因此,在协会组建过程中,应组织广大用水户对协会范围内的工程设施进行力所能及的配套建设和维修。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措施,整合资金,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和灌区田间工程的投入,逐步解决工程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协会能力建设的补助,积极探索将协会的运行管理经费通过协商的方式计入田间小型灌排工程管理成本,为协会良性运行创造条件。
       (四)抓住民主选举和经费保障两个关键环节,保证农民用水户协会正常组建和运行
农民用水户协会是群众性的管水组织,它既是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又是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在用水民主管理上的具体表现。因此,民主、自治是协会建立和运行的基本原则,也是协会能否代表民意,能否动员和号召用水户参与管理和承担责任的关键。同时,针对协会运行经费困难、工程设状况亟待改善等问题,在改革农业用水水价形成机制时,应将这部分费用核入水价中,先征后返给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使用,务必使协会“有钱办事,有人管事”。
       (五)做好延伸服务,加强协会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水平
水管单位要利用自身优势,向协会在工程管理、渠道运行维护以及科学灌水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对已组建的协会要继续帮助其完善制度,按程序规范运作。
       (六)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探索和实践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新形式
各县(市)在协会组建运行中,不能生搬硬套,不切实际,不讲实效,一定要因地制宜,注重实际。协会组建和运行方式只要有利于灌区末级水利工程管理,节约用水,有利于水管单位管理,方便农民用水;有利于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可以去做,可以去试。协会成立后,受水利设施、人员素质等主客观条件影响,无法实行按方收费,但能通过亩次轮灌、定时供水的办法,达到理顺用水秩序、提高灌溉效率、节约用水、增加灌溉面积的目的,并将协会农民组织起来投工投劳维修养护水利工程,这样的协会就是成功的,就应该提倡。
       (七)要积极为推进用水户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一是要紧抓国家政策,结合灌区改造,制订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
        二是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在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中坚作用,建立有效的用水户协会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确定协会建设主体、项目法人的地位,将国家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交给协会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协会积极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协会管理的工程建设。
        同志们,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今年地区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是又重中之中。这次现场观摩会开得很及时,也很成功,总结了前一阶段协会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也发现了许多存在的问题,使我们改进和提高下一阶段协会工作能够有的放矢。可以说,这既是一次经验交流会,也是督促安排会。总的感受是,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重视不重视。那些协会工作开展好的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年初,行署与各县(市)签订的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目标责任状中,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情况作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与领导干部绩效评价挂钩。所以,希望各县(市)党委、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俞光新讲话)
 
在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结束时的讲话
俞光新
(2006年8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期一天的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结束了。上午,现场观摩了福海县运行较好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工程;下午,行署戴建新副专员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后全地区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晓明副局长的讲话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地区近两年来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福海县人民政府和三个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了专题发言。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开得非常成功,既是一次工作总结、经验交流大会,又是一次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对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的大会。这次会议成功召开,得到了福海县人民政府和水利局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与会同志向福海县人民政府和水利局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会议特点
        (一)会议地点选得好。地区这次将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定在福海县召开,是对福海县水利工作的肯定,起到了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非常好。近年来,福海县在加强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加大水利管理工作力度,供水到户、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水管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均走在地区前列,水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水管职工待遇不断改善,水利管理事业蓬勃发展,会议选在福海县为大家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交流机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会议形式好。这次采取现场观摩会的形式来推进全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效果很好。实地观摩,大家对协会的工作一目了然,形象直观,特别是福海县配合会议制作了全县开展协会工作的专题片,观看之后,使与会同志对福海县抓协会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了解。下午会议对全地区近两年协会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戴专员对今后协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们开展协会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将现场观摩与室内会议有机结合,圆满完成了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会议内容丰富。会期一天,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有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全地区协会工作总结、今后协会工作目标、行署领导对协会工作提出的要求,使大家对协会工作有了一次再认识、再理解。会议必将对我区今后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会议成效
        (一)及时传达贯彻了国家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经验交流会结束不久,地区便召开这次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以促进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充分体现了地委行署对协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戴专员和王晓明副局长的讲话始终贯穿着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总结了经验,找出了不足,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要求具体,使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得到及时传达和落实。
        (二)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和任务。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总结经验交流的会议,又是一次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的动员会。会上无论是领导讲话还是交流发言,都让大家形成了一个共同认识,这就是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能够解决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集体管水组织主体“缺位”问题,有利于增强农民民主管理意识,密切供用水双方的关系、改善田间工程管理和维护状况、改进田间灌排服务水平、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费收取率、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证农民增收,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这次会议明确了今后协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我们开展协会工作指明了方向,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定目标,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交流了经验,开拓了思路。会上,大家实地观摩了福海县运行较好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听取了福海县人民政府和三个协会的经验介绍,通过看、听、对照自身工作,找到了差距,汲取了经验,拓宽了今后开展协会工作的思路。
         三、会后抓紧要做的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落到实处。各县(市)要认真学习传达戴建新副专员的讲话精神,用讲话指导协会建设工作,各县(市)分管农口领导会后要及时将会议的主要精神向主要领导汇报,要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凡是主要领导重视协会工作的,协会工作就能开展好。福海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协会工作,县委书记杨振海同志曾亲自参加县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现场会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研讨会,并做重要讲话,有力地促进了福海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如果各县(市)都能这样,我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就会迅速健康地发展起来。各县(市)在做好汇报同时,还要及时将会议材料精神传达到乡镇及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各县(市)水利部门会后要抓紧时间对本县(市)协会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规范协会运行行为,没有运行的不能算成立协会。自查结束后写出自查报告上报地区水管处。地区水利局将在适当时间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协会运行工作进行抽查,对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二)认真解决协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农民用水户协会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当前协会管理的田间设施差、不配套,协会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协会缺乏正常的运行经费是制约协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县(市)政府要积极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不能认为成立了协会,将末级渠系的管理权交给协会,就可以撒手不管了,相反,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应加大对协会的扶持、引导、指导和监督。要积极争取和自筹资金,加大田间工程的投入,加强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协会运行行为,加强协会能力建设,要让组建的协会都能充分发挥效益,见到实效。不能只组建不运行,为完成任务而组建协会,搞形式主义。
       (三)切实做好水价核算工作。地区自1998年核算1997年农业生产成本水价以来,再没有核算过农业生产成本水价,近10年间,地区水利资产大幅度增加,水利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费用相应加大。现在全地区农业生产用水成本价是多少没人说的清,我们天天喊水价太低,低多少没人说的清,水价低,农民用的是“福利水”,我们水利行业给了农民多少“福利”,也没人说的清。因此,对全地区的农业生产成本水价进行重新核算是很有必要的。年初,地区水利工作会议,将核算2005年农业生产成本水价做为今年一项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在除福海县、富蕴县完成核算工作外,其他县(市)都还在进行中,和地区水利局要求的进度有些差距。希望这些县(市)水利部门负责和具体从事水价核算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尽快完成核算工作。
       (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延续,管理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永恒的主题。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决定工程管理单位的自身发展,决定供水单位对广大用水户的服务质量。但我们水利部门的一些同志“重建轻管”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水利管理事业的发展。这种思想一定要克服,各级水利部门都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利管理工作,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管理跟不上,水利工程建得再好,其效益都难以发挥。
        具体负责水利管理工作的同志要多研究管理,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学好水利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管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向管理水平高的水管单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要重视水管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既要重视水管职工思想教育,又要重视能力建设。要正确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仅有忠于职守、热爱水管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思想,没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是不行的;只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没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心服务群众的思想也是不行的。必须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水管队伍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水管职工素质的要求。
        水管单位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管理。现在我们许多水管单位管理粗放,灌溉管理制度不健全。用水单位没有用水计划,供水单位没有供水计划,双方不签供用水合同,灌溉期间用水单位要水没有计划,它要多少,水管单位就要供多少,一旦满足不了,它就说作物受旱了,拒交水费。一年下来,供了多少水说不清,上报引用水量全靠拍脑袋,工作很被动。计划供水,合同供水是水管单位最基本管理制度,这一点都做不到,谈管理岂不是空话,一切工作都应从基础做起,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工作非常重要,这个问题水管单位的同志要引起重视,认真地解决。强化管理,要不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年初地区水利工作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尽快出台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但目前各县(市)都没有出台,主要原因是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事业单位,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公益支出,本级财政拿不出来。这是一个现实而又不容回避的问题,各县(市)财政确实都比较困难,但我们的改革方案,对公益支出又不能避而不谈,如果回避了公益支出的问题,就失去这次水管体制改革的意义。我认为公益支出在方案中一定要有个说法,现在不能兑现,不等于将来不行,一个方案出台是要管很多年的。水管单位定性是水管体制改革主要关键内容之一,但不是唯一内容。公益支出暂时解决不了,定编定岗,开展竞争上岗,工资结构改革,完善运行机制等工作都是可以做的,这方面其它县(市),也应向福海县学习,能改的先改,不要坐等观望,要立即行动起来,先易后难,不断深化水管单位的改革。
        总之,我们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的领导都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想方设法提高水利管理水平,经营好水管行业,做好供水服务,不断提高水管职工福利待遇。
       最后,我借此机会,讲一下当前工作。
        第一,要全面完成水利建设任务。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开局之年,我们水利建设喜讯频传,克孜加尔、黄泥滩等大型水利工程相继开工上马,地区“635”一干渠大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也被批准实施,县(市)水库除险加固,牧区水利示范、盐碱地改良等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下半年,我们要确保完成哈巴河县、布尔津县、福海县大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7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要切实抓好牧区水利示范项目,盐碱地改良试点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完成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新增耕地10万亩,改良盐碱地10万亩的任务。以上任务,在8月8日召开的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上,李湘林书记、扎坎副书记都做了反复强调,要求年内必须完成。各县(市)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盯上去,抓服务,抓落实,主动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水利建设项目按期顺利完成。要不断规范水利基本建设管理,九、十月间地区水利局将召开基本建设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出差距,规范管理,全面促进地区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抓紧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我区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相对滞后,有许多工程完工很多年,至今没有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水利厅领导对此也十分不满并对我们提出了批评。验收工作的滞后已经影响到我区后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如果继续下去,对我们今后争取项目都会有影响。水利工程不能及时竣工验收,固定资产长期帐外运行,对水利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和经营也会带来影响。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一定要重视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人员认真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和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内要确保完成自治区水利厅点名的阿勒泰市塘巴湖水库、齐背岭水库,福海水库和富蕴峡口水库的竣工验收工作。另外,已完工还未验收的小农水项目年内也必须完成验收工作。要通过验收,找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建设行为。对于不能按照2006年水利目标责任状有关验收内容要求及时组织验收的相关县(市),将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地县两级水行政和渔政执法队伍,在经费紧张,缺少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加大执法力度。水政方面:加强水法规宣传,强化了河道管理,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检查;渔政方面:加强了额尔齐斯河禁渔期的管理和额尔齐斯河特种鱼类的保护。水政、渔政两支队伍的执法工作为保护我区水资源和渔业资源做出了贡献。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水行政执法方面要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争取人大或行署牵头,组织地区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水利规费的征收力度,避免国家规费流失。要加强取水、退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增加对供水水源地检查、巡查次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防止疾病通过饮用水传播。要认真查处辖区内的各类水事案件,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调解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要全力完成行署年初下达的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两费征收任务。渔政执法方面,要继续做好禁渔期后的额尔齐斯河的捕捞证发放和渔资源费征收工作。不定期对各捕捞点进行检查,严格控制网目尺寸及捕捞工具,严厉打击一切违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区渔业资源。做好以上工作,需要地县两级水政、渔政执法队伍付出艰辛的努力,更需要县(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希望县(市)领导能够理解、关心、支持水利执法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水利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认真做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对于深化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灌区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抢抓时机,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我区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工作,为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地区水利局王晓明副局长讲话)
 
总结经验 找准差距 迎难而上 扎实推进
以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
――在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上的讲话
王晓明
(2006年8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福海县召开全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观摩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地区三干会议、地区水利工作暨水管体制改革会议及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地区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以来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这次会议对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促进新农村水利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全地区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情况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进行汇报:
        一、全地区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情况
        地区从2005年开始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试点工作,今年全面铺开。目前,全地区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45个,会员29236人,其中51个协会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协会管理灌溉面积58.1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69.19%。其中阿勒泰市组建协会8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2.6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7.38%;布尔津县组建协会11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5.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50.94%;哈巴河县组建协会21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8.9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66.02%;吉木乃县组建协会12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85.71%;福海县组建协会48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16.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117.86%;富蕴县组建协会32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8.8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63.29%;青河县组建协会11个,协会管理灌溉面积3.6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69.19%。各县(市)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水平不平衡,但总体来看还是呈进步趋势。
       (二)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主要做法
        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是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对加强灌区工程管理,节水增效,增强农户水商品意识,防止增加农民不合理水费负担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惠及“三农”的得民心工程,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05年以来,我区农民用水户协会从试点到推广,不断发展,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协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地委、行署对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十分重视, 在2005年地区水利工作会议上将协会试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今年年初,地区确定了成立协会管理面积达到农田灌溉面积50%的目标,并作为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在地区三干会上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
        各县(市)为确保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相继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县(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及乡镇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会组建和运行的日常工作。特别是福海县委、政府对协会工作高度重视,2005年先后召开了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现场会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专题研讨会,对协会工作总结、研究和部署。每次会议县委书记都亲自参加,明确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抓好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与运行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县委、政府宏观抓,乡镇、水利部门负责抓,乡村两委具体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好局面。领导对协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协会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目前,福海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县成立协会48个,管理面积16.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117.86%,协会工作成效显著。
        2、注重培训,为协会发展培养骨干力量。近两年来,地县两级水利部门为开展好协会工作,在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观摩学习。2005年元月,地区水管处组织各县(市)水管总站负责人到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运行较好的昌吉头屯河管理处参观学习。县(市)水利部门之间也加大了交流学习力度,2005年布尔津县水利局、阿勒泰市和青河县水管总站先后组织本县(市)乡镇水管站站长,部分协会主席到福海县参观学习,汲取经验。二是举办培训班。2005年3月地区水管处举办了一期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管理培训班,对各县(市)水管总站站长、部分乡镇站长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人数达60多人。今年春季,地区水利局派人为地委党校举办的村委会主任培训班用汉、哈两种语言做了两次农民用水户协会知识专题讲座。3至4月间各县(市)水利部门充分利用供水前农闲时间,举办13期培训班,培训人员611人次,培训对象主要有各乡镇主管农业领导、乡镇水管站长、村委会成员和协会执委会成员。培训采取集中到县(市)授课,深入到各乡镇办班和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运用汉、哈两种语言授课。阿勒泰市、福海县举办培训班时,邀请县(市)农口主管领导做开班讲话,强调协会工作重要性;哈巴河、布尔津、吉木乃、富蕴、青河县水管单位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乡镇举办培训班,既达到了培训目的,又收到宣传效果。三是印发知识手册。地区水管处2005年向各县(市)印发汉文版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知识手册500本,今年又组织人员将汉文翻译成哈文,印刷500本,发放到各县(市)。地县两级水利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开展培训工作,使用水户协会组建和管理人员了解相关的国家政策,熟悉组建程序、运行规则、灌溉用水管理和工程管理等知识,为协会运作和发展打下了扎实的能力基础。
        3、改善条件,为协会发展奠定较好的物质基础。为扶持用水户协会发展,县(市)政府和水利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协会给予了倾斜和支持。其主要做法是水利部门从水费收入中挤出资金支持协会建设,帮助协会改造田间设施和改善办公条件,福海县财政近两年拿出300万元,为协会斗渠防渗56公里,修建水利建筑物326座。各县(市)水管单位还承担了协会牌匾和上墙规章制度的制作费用,部分县(市)水管单位还为协会购置了办公设备。对没有经费来源,无法解决执委会成员误工补贴的协会,有些县政府明确规定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还有些县从水管单位水费中予以适当补贴。另外,地区水利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2005年为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卓勒吐斯坎农民用水户协会和青河县阿热勒托别乡沃巴特农民用水户协会争取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这些措施和做法,为协会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
        (三)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灌溉管理取得实效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运行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用水管理,强化供水服务,合理调配水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其效益主要体现在:
        一是理顺了用水秩序,提高了灌溉效率,杜绝了水事纠纷。协会成立前,斗渠以下缺少有效的管水组织,用水秩序混乱,浇一次水就需要看水口、巡渠的浇水环节,无形中增加了劳力,而且因争水引发的水事纠纷经常发生。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后,田间的配水任务由协会工作人员承担,管水员按制度和农户用水需求来管水、配水,这样不仅理顺了用水秩序,而且减少了劳力,避免了因争水而引发的水事纠纷,取得了实效。青河县查干敦勒乡科克玉依村农民车建军、张广亮说:“成立协会后,理顺了用水秩序,杜绝了成立前大水漫灌,上游涝、下游旱,水霸王想什么时候浇就什么时候浇的现象。”布尔津县窝依阔克别克村农民周沙力说:“过去用水秩序乱,有时候下游浇一半地,水就被截走了,水来了又要重新浇,耽误时间,还浪费水,为此还经常吵架、打架。今年成立协会,浇第一水就见到效果,水管单位按方收费,协会按时按量供水,大家知道多用水多交费,现在浇水速度快多了,过去浇第一水全村要15天左右,今年只用了8天,缩短了近一半时间,成立协会好!”
        二是调动了农民维修养护田间水利工程的积极性,灌区末级水利工程管理得到加强。长期以来,我区末级水利工程存在有人用无人管,工程设施老化失修等问题。协会成立后,协会会员正确行使和履行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把田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当做自己的事去做,积极投工投劳,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2005年阿勒泰市良繁场农民用水户协会在供水前,组织会员对渠道清淤5公里,在市水管总站支持下,投工投劳修斗农渠闸门11座,建测水断面9处。福海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在供水前、停水后积极组织会员投工投劳对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使末级水利工程管理得到加强。
        今年阿勒泰市阿苇滩镇青海村成立协会后,为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水费开支,协会组织会员将5年没有清过的渠道进行了彻底清淤。协会成为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和管理权的主体,既行使了使用、管理水利工程的权利,又承担了水利工程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
        三是农民用上了明白水,交上了放心钱,水商品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实行按方收费,水量公开,按期公布每户用水量和水费上交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监督,用水户感到水用的明白了,钱交的既放心又顺心。由于是按方收费,水用的多,交费就多,从而增强了农户的水商品、节水和科学用水意识,不但节约了用水,还降低了水费。福海县解特阿热勒乡一些村成立协会后,实行按方收费,过去浇一水每亩要收10元钱,现在浇第一水只用了6元左右。降低了水费成本,大大增加了会员对协会的信任度和支持力度。
        四是节水增地,效果明显。协会成立前所采取的灌溉方式是按水量供到乡村,再由乡村按亩分摊到户,不管用多少水都是按亩收取水费,“大水漫灌”现象普遍存在,亩均用水量偏大,水资源浪费严重。协会成立后实行按方收费,亩次轮灌,分水员按时逐户放水,农户及时接水,用多少水,交多少水费,杜绝了大水漫灌、浪费水的现象,增强了农民的节水意识。如阿勒泰市良繁场灌区,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后,协会严格按制度办事,实行按方收费,科学配水,农民合理用水,节水效果明显,协会主席董常林说:“过去按亩收费,30亩地要浇24小时,现在按方收费只要12小时,缩短了一半时间,水用少了,产量反而提高了,因为过去化肥撒在地里等水要蒸发,加之浇水太多又造成一部分化肥流失,影响化肥利用率,现在不同了,每户的浇水时间自己基本可以掌握,什么时间撒化肥心里就有数了,另外用水量趋于合理,化肥利用率也就提高了,小麦单产普遍提高50公斤。”协会会员黄成碧、汤新英说:“用水户协会管水为我们节约了时间、水费、节省了工作量,庄稼的产量也提高了,我们很满意。”
        另外,协会成立前,由于管理不善,用水得不到保证,致使下游部分耕地由于缺水而弃耕。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后,协会理顺用水秩序,提高灌溉效率,使多年浇不上水的下游弃耕地恢复了种植。如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卓勒吐斯坎村,过去因管理不善造成下游缺水,致使550亩耕地弃耕,成立协会后这一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农业灌溉面积由2004年的2500亩增加到3005亩,为农牧民增加了收入。
        虽然近年来我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由于大多数灌区建成于上世纪50-70年代,历史欠账及田间工程管理缺位,造成很多田间工程配套差、破损严重、计量设施缺乏,在目前农业比较效益低的状况下,地区的农民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投资进行工程改造,工程基础的薄弱直接制约协会的发展;二是虽然各县(市)采取了各种措施,扶持协会能力建设,但仍有不少协会缺乏正常的运行经费,造成协会运转困难;三是协会管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协会运行有待进一步规范,不少协会还缺乏有威信、有号召力、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的带头人;四是各县(市)协会发展水平不平衡,差距较大;五是部分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对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本县(市)未能形成县(市)、乡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影响到协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以上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认真落实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
         7月10日至11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在乌鲁木齐市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全面总结了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做法、经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做法,对下一阶段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地县水利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推进协会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
        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不仅事关农村水利的发展、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更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大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用水户协会发展的氛围;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用水户的宣传,扩大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覆盖面;要加大对灌区和基层水利工作者的宣传,调动水管单位和基层干部的能动性,使他们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与群众商量办事,将农村民主管理事务紧密地与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共同发展。
       (二)不走形式,注重方法,狠抓落实
        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与各级水利部门息息相关,水利部门是推进这项工作的主体之一。在工作中,水利部门一定要出实招、重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为完成目标而成立协会。协会成立容易,运行难,要想使协会运行好,单凭水利部门一家是很难的,必须依靠县(市)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福海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开展得好,主要就是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因此,其他县(市)水利部门要向县(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全面的汇报协会工作,让领导了解协会工作,重视和支持协会工作,同时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只有这样,协会工作才能全面推进,收到成效。
        今年地区下达给各县(市)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目标任务是协会管理面积达到灌溉面积的50%。地区水利局将严格按照协会组建运行标准和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县(市)考核,凡未运行的协会一律不算成立协会,一定要按实际完成任务予以赋分。
       (三)切实加强对协会建设的业务指导,不断规范协会运作行为
        水利部门是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业务指导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一是要开展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对已组建的协会要继续帮助其完善制度,按程序规范运作;三是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用水户的民主意识和协会的服务水平;四是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定期对协会进行考核,对发挥作用不大的协会要按程序重新整改,保护农民利益,保证用水户协会的健康发展。
“打铁先须自身硬”,各级水利部门,特别是水利管理单位的同志,要做好业务指导,首先自身要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政策和组建与运行知识的学习,吃透政策精神,熟练掌握协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服务到位,指导有方,不断规范协会的运作行为。
       (四)科学规划,积极推进
        在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水利部翟浩辉副部长讲话指出,水利部在最近审查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一五”的规划》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推进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具体指标,规划到“十一五”末,大型灌区范围内用水户协会管理的灌溉面积在现状基础上再提高30%,使用水户协会参与灌溉管理的灌溉面积达到2/3。这一指标的实现必须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各地要结合灌区改造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制订合理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的规划,使工程建设与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通过节水改造促改革,通过改革和建设促进灌区良性发展。要制订激励政策,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条件成熟、推动用水户协会发展积极、发挥效益好的地区以及参与积极性高的协会,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灌区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上给予倾斜支持。
        各县(市)水利部门务必认真领会和把握上级精神,抓住机遇,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本县(市)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协会管理的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现场观摩会,也是一次总结和动员部署会。搞好用水户协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我们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让我们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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