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域概况 组织结构 学习园地 光荣之家 水利工程 招标信息 县市水利 水利会议 反馈留言
 
首页 > 上网机构 > 阿勒泰地区水政支队 > 规章制度 > 正文
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
日期:2005年9月6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利局 作者:水政支队 新闻阅读次数:
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
 
    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是水利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需要,加强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定本制度。
    1、水行政执法统计应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2、各级水政监察机构应有1名负责人分管执法统计工作,并选定1名责任心强、熟悉水行政执法业务的水政监察员,经统计基础知识培训后担任专职水利执法统计员。
    3、水行政执法统计的范围包括水利厅和地区水利局要求上报的各类常规水利执法统计资料,水政监察机构统计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统计报告及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
    4、对水利厅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而要求上报的资料和报表应按时上报。
    5、水行政执法统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
    6、按照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装备要求,配备微机等统计工具,努力实现执法统计工作现代化。
[评论] [关闭窗口] [ ]
相关新闻
-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2月15日)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通过水政队伍能力建设验收(图) 2008年1月22日)
-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2008年1月18日)
-地区水利局领导分工 2007年11月29日)
-对照检查问题 严肃认真整改——水政支队能力建设第四阶段小结 2007年11月8日)
-地区开展石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07年11月8日)
-地区开展石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07年9月3日)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能力建设通过初验 2007年9月3日)
-地区水政支队检查富蕴县新开工建设项目取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 2007年9月3日)
-认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扎实稳步提高队伍能力 2007年9月3日)
姓名:
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Email: sjk-alt@163.com 电话:0906-2127550 备案序号:新ICP备06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