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上网机构 > 阿勒泰地区水政支队 > 规章制度 > 正文 |
| 水政监察人员学习制度 |
| 日期:2005年9月6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利局 作者:水政支队 新闻阅读次数: |
|
水政监察人员学习制度
为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制定本制度。
1、水政监察人员都必须参加和接受水政监察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0小时。
2、水政监察人员的学习内容包括:
(1) 法学基础知识、水法规及水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洪等基本知识。
(3) 水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础知识。
(4) 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具备的其它有关知识。
3、水政监察人员的学习以办班与自学相结合,采取讲座、研讨、考察及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使执法人员熟悉与水政监察有关的各种知识。
4、水政监察支队和个人都要编制年度学习计划,年终要有学习工作总结。
5、鼓励水政监察人员采用各种形式学习,如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等。
6、水政监察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7、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水政监察人员培训专项资金,经费可从水利规费中列支。 |
| [评论] [关闭窗口] [大 中 小] |
| 相关新闻 -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2月15日)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通过水政队伍能力建设验收(图) 2008年1月22日) -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2008年1月18日) -地区水利局领导分工 2007年11月29日) -对照检查问题 严肃认真整改——水政支队能力建设第四阶段小结 2007年11月8日) -地区开展石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07年11月8日) -地区开展石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07年9月3日)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能力建设通过初验 2007年9月3日) -地区水政支队检查富蕴县新开工建设项目取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 2007年9月3日) -认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扎实稳步提高队伍能力 2007年9月3日) |
|
|
|
|
|
|
| Email: sjk-alt@163.com 电话:0906-2127550 备案序号:新ICP备06000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