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上网机构 > 阿勒泰地区水政支队 > 规章制度 > 正文 |
| 文明、廉洁执法制度 |
| 日期:2005年9月6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利局 作者:水政支队 新闻阅读次数: |
|
文明、廉洁执法制度
1、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执法期间不得饮酒,执法时一律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执法用语要规范、文明,态度端正,不得使用粗野的语言或蛮横的态度,要文明执法。
3、执法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集体或个人宴请,不得收受管理相对人任何礼品,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管理相对人的财物,不得收受案件当事人各种形式的贿赂。
4、收取规费和罚款,必须开据标准发票并于二日内按有关规定上缴。
5、实行回避制度。办案过程中,案件当事人如遇到与执法人员有亲戚、同学、朋友等密切关系的,该执法人员必须回避,以免影响执法公正。
6、坚持办案集体研究和领导审查制度,防止处罚失当或错案。
7、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8、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
| [评论] [关闭窗口] [大 中 小] |
| 相关新闻 -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水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2月15日)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通过水政队伍能力建设验收(图) 2008年1月22日) -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2008年1月18日) -地区水利局领导分工 2007年11月29日) -对照检查问题 严肃认真整改——水政支队能力建设第四阶段小结 2007年11月8日) -地区开展石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07年11月8日) -地区开展石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07年9月3日)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能力建设通过初验 2007年9月3日) -地区水政支队检查富蕴县新开工建设项目取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 2007年9月3日) -认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扎实稳步提高队伍能力 2007年9月3日) |
|
|
|
|
|
|
| Email: sjk-alt@163.com 电话:0906-2127550 备案序号:新ICP备06000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