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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用水定额之浅见
日期:2006年10月10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利局 作者:王志刚 新闻阅读次数:
哈巴河县水利局 王志刚
 
   实施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是水利部党组根据新时期要求,提出的建立、健全节水灌溉发展机制的新思路,是水资源合理配置、节约使用在灌溉用水管理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分配灌溉用水使用权的基本依据。为此有关单位正在进行相关调查研究并着手编制指导性文件,一些省率先制定并公布了灌溉用水定额,第二批节水增效重点县建设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贯彻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灌溉用水定额在节水灌溉发展史上是崭新的概念,尚未形成广泛的共识,因此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进行逐步深入的探讨是有必要的,基于交流和提高的目的,笔者在本文中谈及一些不成熟的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灌溉用水定额是衡量灌溉用水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且具有可比性的准则,是农业用水管理的微观指标。灌溉用水的科学性表现为水的输送、分配符合渠道特征,补充土壤水分符合作物需水要求,强调灌溉用水要符合客观规律;合理性表现为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强调灌溉用水要符合现有的技术水平、经济条件,要立足工程现状;先进性表现为技术和管理的前瞻性,强调灌溉水的高效利用;可比性表现为灌溉用水定额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客观的比较标准。显然灌溉用水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比性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又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不同侧面。有时强调科学性,但又有悖合理性;有时强调合理性,但又有悖先进性;有时强调先进性,但又有悖可比性。因此,灌溉用水定额应该在灌溉用水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比性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成为客观评价灌溉用水的准则。
1. 灌溉用水定额的影响因素
  灌溉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很多,如果不加区分,针对每一种情况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尽管可以做到很科学、很合理,但不具备可比性,因而失去意义。笔者建议把灌溉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区分为基本因素、硬影响因素以及软影响因素。基本因素是固有的影响因素,基本上没有选择或改变的余地。例如作物种类,在制定灌溉用水定额时不能因灌溉用水量的差别把小麦改换为玉米,因此作物种类是一个基本因素,应该针对每一种作物(但不是针对每一个品种)制订灌溉用水定额。地域也是一个基本因素,因为各地的降水条件不同、水资源基本条件也不同,而且无法改变。硬影响因素和软影响因素一般是可以选择、可以改变的影响因素,它们的区别并不在于影响程度的大小。改变硬影响因素需要较大的投入,改变软影响因素一般不需要投入,或虽需一定投入但用水户能够自行解决。例如灌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灌溉用水量,但如果为各种灌溉方式分别制定灌溉用水定额,实际上和促进节水的目的相悖。另一方面,发展节水灌溉需要投入,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也不能无视各种灌溉方式的存在,故把灌溉方式列为硬性影响因素,通过调节系数适当考虑其影响。管理水平同样影响灌溉用水量,但改善管理的投入不大,而且管理水平上也不应该有大的差异,故列入软影响因素,即在统一的管理水平上考虑其影响。
(1) 基本因素
  作物种类农产品是农业活动的产物,为了得到某种农产品人们进行某种特定的农业活动。农产品的这种客观地位以及不同作物有不同作物需水量,决定了作物种类是制定灌溉用水定额的基本因素。尽管因为某种原因可以放弃种植某种作物而改种其他作物,但只要对这种作物的需求存在,就应该为它制订灌溉用水定额。考虑到作物种类多,建议首先选择播种面积大的作物制订灌溉用水定额,其他作物可以参照执行。
  地域是制定灌溉用水定额的另一个基本因素,但地域的情况较为复杂。一般而言,省的范围太大,制订的灌溉用水定额难以具有普遍性;用水农户的生产规模又太小,为不同用水农户制订不同的灌溉用水定额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县的范围较为合适,尽管县域内降水量、水资源基本条件仍有差异,但编制工作和监督工作可以依托水利局,较为理想。县域内自然条件等差异过大时,也可以进一步细化地域因素。
(2) 硬影响因素水资源条件
  水资源基本条件具有不可选择的特点,但水资源利用条件又具有可以改善的一面,例如通过发展节水灌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等。节水需要一定的投入,也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的投入和效益是不同的。水资源紧缺但经济条件较好地区可以采用较低的灌溉用水定额,以利于现状农业用水适当转移到用水效益高的行业和部门;相反,水资源丰富但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采用较高的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以减轻当前发展农业的经济压力。
  现状灌溉方式各种灌溉方式的灌溉水利用率是不同的,目前全国仍以灌溉水利用率低的土渠输水灌溉方式为主,在近期内全部改造为管道输水灌溉或喷灌、微灌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但是在水资源短缺地区又要因地制宜地发展节水灌溉,故在制定灌溉用水定额时应以现状灌溉方式作为硬影响因素予以考虑,同时又要视需要和可能,适度超前,制定有利于引导节水灌溉健康发展的用水定额。
  灌区规模和水源类型尽管灌区规模无法任意选择,具有基本因素的属性,但如果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的考核位置,灌区规模的影响可以降低和控制。井灌、渠灌也因考核位置到田间距离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灌溉用水量,但区别不应太大。综合以上分析,灌区规模和水源类型的影响应列入硬影响因素,以调整系数的方法予以适当考虑。
  附加用水灌溉用水除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作物需水外,有时还应考虑附加用水需求,例如耕地盐碱化或有盐碱化威胁时,需要定期增加灌溉水量淋洗盐分。故附加用水也作为硬影响因素予以考虑。
(3) 软影响因素
  灌区运行管理、农艺措施、作物品种、田间水土管理、传统灌溉习惯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灌溉用水量,但是消除、控制这些影响一般不需要大的投入,同时也属于生产、管理的正常工作,故制订灌溉用水定额时要求把这些影响控制在统一且相对合理的范围内,不再单独考虑其影响。
2. 有关灌溉用水定额几个概念的界定
(1)灌溉用水定额是净定额还是毛定额
  如前所述,灌溉用水定额本质上是毛定额,它不是农业生产某一环节的用水标准,而是包括各个环节的用水标准。实际上制订生活用水定额时并不区分使用的是普通器具还是节水器具,也不区分通过水表的水是否重复使用;工业用水定额更明确指生产单位产品从水源地取的新水量。可见用水定额包容了用水的主要过程(即生产流程),制订灌溉用水定额应该遵循同样的原则。
(2)灌溉用水定额是综合定额还是单项定额
  讨论灌溉用水定额是综合定额还是单项定额,应与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最终目标结合考虑,制订用水定额仅仅是提供一个科学依据。实现灌溉用水总量控制,除灌溉用水定额外,还取决于作物种植结构和灌溉规模。如果采用综合灌溉用水定额的概念,实际上在灌溉用水定额中包含了种植结构的影响,评价灌溉用水总量较为方便。但是,种植结构随着市场变化会不断调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灌溉用水综合定额实难确定;另一方面,种植结构和灌溉规模互相影响,相关性很强,宜放在同一个层次上考虑。因此建议灌溉用水定额不采取综合定额的形式,还是以单项定额的形式编制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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