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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5年8月16日 新闻来源:新疆水利网站 作者: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新闻阅读次数:

关于加强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5年8月1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

        8月以来,我区强降水天气过程频繁发生,致使南北疆部分地区的河、沟相继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暴雨洪水,给当地、沿岸和下游造成一定的洪灾损失。

        据自治区气象局预报:8月11日白天到13日,北疆各地、天山山区、哈密北部有小量的雨,其中伊犁、博州、塔城、阿勒泰、北疆沿天山一带、天山山区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达中到大量,山区的局部地区达暴量,气温有些下降。13日到15日,南疆西部、阿克苏、巴州北部、吐鲁番、哈密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微到小量的雨,其中南疆西部、阿克苏等地的个别地区可达中到大量,山区局部达大到暴量,南疆偏西偏北的部分地区有5-6级偏北风,偏东部分地区有4-5级偏东风,风口风力7-8级,气温也将有些下降。

        目前,我区仍处在主汛期的关键时期,近期将出现的降水天气过程,范围广、强度大,发生较大量级的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同时,由于大风、降温对北疆部分棉区的棉花生产将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为扎实有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安全,自治区防总要求:

    一、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近期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根据出现的新情况调整和完善各项预案和应急方案,认真落实预案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出现险、灾情的地方,主管领导要上一线,靠前指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防汛物资、人员、机械等的补充和落实到位工作。抢险物料、人员和机械要在重点工程、交通要道、乡村居民集中生活区、旅游景区等重要防护区和险工险段处集结待命。同时,水利、民政、交通、通讯、电力、城建、国土资源、市政等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严阵以待,全力做好防御洪水和抗洪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三、各地要特别注意严密监视山洪沟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天气情况,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易发区的警示、宣传工作。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要有专人负责,及时通报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监测信息,发现问题,迅速转移受威胁的群众,确保人的生命安全。

    四、要切实做好受灾区内人员的转移、清查和安置,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抓紧做好水毁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五、各级防汛和水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水库大坝的监测,落实水库安全度汛和“防、抢、撤”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六、目前是我区旅游旺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天气过程对旅游业的影响,提前做好旅游景区游客的避险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游客安全。对滞留在景区的游客要做好疏导、解释和协调服务工作。同时,各地要加强棉花的田间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棉花生产安全。

    七、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洪情和工险灾情,出现险情要尽快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防总办。


        以上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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