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组织结构 > 部门设置 > 地区改水办 > 正文 |
| 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报告经地区审查通过(图) |
| 日期:2005年6月16日 新闻来源:地区改水办 作者:hhj 新闻阅读次数: |
|
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报告经地区审查通过
2005年6月6-9日,地区水利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报告》、《“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上首先听取了各县(市)的规划工作情况汇报,其次参会专家对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水利部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报告编写提纲》、《“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要求,规划人数与自治区、地区核定的饮水不安全人数相符,投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区合理,项目建设有一定规模。
地区水利局要求各县(市)水利局要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修改,按时报地区改水办,以便于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的编制。 |
| [评论] [关闭窗口] [大 中 小] |
| 相关新闻 |
|
|
|
|
|
|
| Email: sjk-alt@163.com 电话:0906-2127550 备案序号:新ICP备06000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