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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牧水利科工作职责 |
| 日期:2004年11月1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利局 作者:水建科 新闻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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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地区农牧区水利的发展规划,拟定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督查全地区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和节水灌溉等工作;组织拟定灌区及灌排骨干工程发展规划和更新计划;指导全地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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