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域概况 组织结构 学习园地 光荣之家 水利工程 招标信息 县市水利 水利会议 反馈留言
 
首页 > 组织结构 > 部门设置 > 水政水资源科 > 正文
水政水资源科工作职责
日期:2004年11月1日 新闻来源:地区水利局 作者:水建科 新闻阅读次数:
水政水资源科(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地方性水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地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对各县(市)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实施指导水政检查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部门间、县(市)间及兵团之间水事纠纷的协调和仲裁工作;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法规宣教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国际河流经授权后实行管理和执行有关收费业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水资源公报;拟定地区及县(市)间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引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管理和指导地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

[评论] [关闭窗口] [ ]
相关新闻
姓名:
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Email: sjk-alt@163.com 电话:0906-2127550 备案序号:新ICP备06000100号